jiū
1、[
纠缠]jiū chán
1.绕在一起:问题~不清。
2.搅扰,找人的麻烦:~不休。我还有事,别再~了。
2、[
纠纷]jiū fēn
争执的事情:调解~。
3、[
纠正]jiū zhèng
改正(缺点、错误):~姿势。~偏差。不良倾向已得到~。
4、[
纠察]jiū chá
1.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队。
2.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的人:担任~。
5、[
纠集]jiū jí
集合;召集(含贬义)。
6、[
纠缠不清]jiū chán bù qīng
形容纷乱,理不出头绪。亦指有意找麻烦,抓住一点不肯放手。
7、[
纠结]jiū jié
互相缠绕:藤蔓~。
8、[
纠葛]jiū gé
纠缠不清的事情;纠纷:他们之间有过~。
9、[
纠错]jiū cuò
纠正错误。
10、[
纠偏]jiū piān
纠正偏向或偏差。
11、[
纠风]jiū fēng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抓好~工作。
12、[
纠合]jiū hé
集合;联合(多用于贬义):~党羽,图谋不轨。
13、[
缭纠]liáo jiū
缠绕相连貌。
14、[
纠绳]jiū shéng
亦作“糺绳”。督察纠正。
15、[
匡纠]kuāng jiū
矫正;纠正。
16、[
纠白]jiū bái
举发报告。
17、[
盘纠]pán jiū
卷曲缠绕。
18、[
纠戾]jiū lì
见“纠捩”。
19、[
纠互]jiū hù
缠绕交错。
20、[
纠勒]jiū lè
聚集统率。
21、[
绳纠]shéng jiū
纠正过失。
22、[
纠列]jiū liè
1.水流清冽貌。
2.举发。
23、[
纠曹]jiū cáo
亦作“糺曹”。州郡属官录事参军的别称。职掌纠举六曹,勾稽失谬。唐 刘宽夫《汴州纠曹厅壁记》:“郡府之有録事参军,犹文昌之有左右辖,南臺之有大夫中丞也。纠正邪慝,提条举目,俾六联承式,属邑知方。”《太平广记》卷一六○引《异闻录·秀师言记》:“从此后六年,摄本府糺曹,斯乃小僧就刑之日,监刑官人即 九郎 耳。”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予参 成都 议幙,摄事 汉嘉,一见荔子熟。时 凌云山、安乐园 皆盛处,纠曹 何预 元立、法曹 蔡迨 肩吾 皆佳士,日相与同槃桓。”
24、[
纠戮]jiū lù
察罪并加诛杀。
25、[
惩纠]chéng jiū
告戒督察。
26、[
纠杂]jiū zá
交错杂乱。
27、[
推纠]tuī jiū
推究纠察。《梁书·庾仲容传》:“除尚书左丞,坐推纠不直免。”《周书·武帝纪上》:“詔自 建德 元年八月以前犯罪,未被推纠,於后事发失官爵者,并听復旧。”《元典章·台纲一·内台》:“诸囚禁非理死损者,委监察随事推纠。”
28、[
纠绥]jiū suí
亦作“糺绥”。纠合,安抚。语出 汉 张衡《南都赋》:“及其纠宗绥族,禴祠蒸尝。”唐 颜真卿《右武卫将军赠工部尚书上柱国上蔡县开国侯臧公神道碑铭》:“加以篤睦羣从,糺绥宗族,吉凶赡恤,终始无渝。”
29、[
纠检]jiū jiǎn
检举。《资治通鉴·梁武帝太清二年》:“夏,四月,甲子,东魏 吏部令史 张永和 等伪假人官,事觉,纠检、首者六万餘人。”胡三省 注:“纠检,官所纠检而发之者也;首,自首者也。”
30、[
纠告]jiū gào
检举告发。《后汉书·桓谭传》:“今可令诸商贾自相纠告,若非身力所得,皆以臧畀告者。”唐 张鷟《朝野佥载》卷三:“﹝ 祖珍俭 ﹞卖卜於 信都市,日取百钱,盖 君平 之法也。后被人糺告,引向市斩之。”《新唐书·选举志下》:“虽繁设等级、递差选限、增谴犯之科、开纠告之令以遏之,然犹不能禁。”宋 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二:“非命妇,不得以金为首饰,许人纠告,并以违制论。”
31、[
纠治]jiū zhì
督察惩处。
32、[
纠捩]jiū liè
亦作“纠戾”。扭结。
33、[
纠核]jiū hé
谓举发查验罪行。《剪灯馀话·泰山御史传》:“泰山 司宪御史臣 宋珪,为纠覈事:臣闻设职建官,本阴阳之通制;操觚执翰,实臣子之当为。”
34、[
纠墨]jiū mò
见“纠纆”。
35、[
纠拾]jiū shí
揭发检举。明 沉德符《野获编·吏部·大计纠内阁》:“六年京官大计,吏部都察院主之。及事毕,纠拾大僚,属科道为政,而阁臣票拟去留,或下部院覆议罪状当否,以听上裁。”明 沉德符《野获编补遗·台省·科道互纠》:“萼 又以 成化 三年八月宪纲载其事,上以 萼 言为然,命吏部勒科道互相纠拾。”
36、[
纠弹]jiū dàn
举发弹劾。
37、[
纠举]jiū jǔ
亦作“糺举”。督察举发。《后汉书·桓帝纪》:“长吏臧满三十万而不纠举者,刺史、二千石以纵避为罪。”《后汉书·皇甫规传》:“今臣还督本土,糺举诸郡,絶交离亲,戮辱旧故,众谤阴害,固其宜也。”《北齐书·窦泰传》:“泰 以勋戚居臺,虽无多纠举,而百僚畏惧。”宋 欧阳修《再论按察官吏状》:“乞朝廷选差按察使,糺举年老、病患、赃污、不材四色之人,以行澄汰。”《清史稿·世祖纪二》:“今后各宜洗濯自新,务尽职事,并许督抚纠举,都察院考覈以闻。”
38、[
纠帅]jiū shuài
聚集率领。《资治通鉴·梁简文帝大宝元年》:“今欲纠帅义勇,奉戴府君。”
39、[
纠坐]jiū zuò
督责判罪。
40、[
纠剔]jiū tī
见“纠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