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āi
1、[
摘要]zhāi yào
1.摘录要点:~发表。
2.摘录下来的要点:谈话~。社论~。
2、[
采摘]cǎi zhāi
摘取(花儿、叶子、果子):~葡萄。~棉花。
3、[
寻章摘句]xún zhāng zhāi jù
从书上挑选现成的文句,堆砌成文。《三国志·吴书·孙权传》裴松之注引《吴书》:“吴王…虽有馀闲,博览书传历史,藉(同“借”)采奇异,不效诸生寻章摘句而已。”也指写作时套用前人文句,缺乏创造性。
4、[
摘桃子]zhāi táo zi
比喻坐享其成。毛泽东《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比如一棵桃树,树上结了桃子,这桃子就是胜利果实……你没有挑过水,所以没有摘桃子的权利。”《当代》1981年第3期:“郭路生 更加如释重负地喘了口气。纪委有现成的材料,他只须扮演摘桃子的角色。”
5、[
摘帽]zhāi mào
1.脱下帽子。清 陈其元《庸闲斋笔记·中西礼俗之异点》:“﹝ 法国 ﹞皇帝见众人之摘帽,亦以手掀其帽,为答礼然。”
2.比喻除去对斗争对象所给予的定性处理。《花城》1981年第5期:“那个老牧主早就摘帽了。”
6、[
文摘]wén zhāi
1.对文章、著作所作的扼要摘录。
2.指选取的文章片段。也用于书刊名。
7、[
摘编]zhāi biān
摘录下来加以编辑(多用于书名或文章标题):将资料~成书。关于体制改革的论述~。
8、[
摘除]zhāi chú
摘去;除去(有机体的某些部分):白内障~。长了虫的果子应该尽早~。
9、[
摘录]zhāi lù
从书刊、文件等里头选择一部分写下来:这篇文章很好,我特地~了几段。
10、[
摘取]zhāi qǔ
1.选摘采取。
2.摘要引用。
11、[
摘抄]zhāi chāo
选取一部分内容抄录下来(多用于书名或文章标题):格言~。论文~。
12、[
指摘]zhǐ zhāi
挑出错误,加以批评:严厉~。无可~。
13、[
转摘]zhuǎn zhāi
是指在别人发表的文章、资料等,看到自己喜欢的,如果一字不改的复制、拷贝等然后再发表并标明原作者,就称为转载;如果仅仅是用到原创的某一部分或几段内容,则称这为转摘。
14、[
摘心]zhāi xīn
摘除植株枝条顶梢或顶芽的工作。
15、[
摘登]zhāi dēng
(报刊)摘要登载:~一周电视节目。
16、[
摘译]zhāi yì
摘选主要内容译出;摘要的译文。
17、[
摘引]zhāi yǐn
摘录引用:~别人的文章要注明出处。
18、[
摘记]zhāi jì
1.摘要记录:报告很长,我只~了几个要点。
2.摘录。
19、[
摘发]zhāi fā
摘要发表:~部分观众来信。
20、[
攀摘]pān zhāi
爬到高处摘取下来。
21、[
摘伏]zhāi fú
1.犹折服。
2.揭发隐秘的坏人坏事。
22、[
摘印]zhāi yìn
清 制,地方官犯事,须即撤职者,即由督抚委派人员收取该官印信,限日离任,叫“摘印”。《清会典事例·吏部·外官参劾》:“特参贪酷拏问质审等犯,一面具题,一面摘印看守。”《儒林外史》第十七回:“那晓得百姓要留这官,鸣锣罢市,围住了摘印的官,要夺回印信。”
23、[
讥摘]jī zhāi
讥议指摘。
24、[
摘离]zhāi lí
脱离;分离。
25、[
离摘]lí zhāi
脱离;离开。
26、[
疵摘]cī zhāi
谓指出缺点、错误。
27、[
摘録]zhāi lù
摘要抄录;选取抄录。
28、[
摘那]zhāi nà
犹调拨。
29、[
摘头]zhāi tóu
1.谓摘去头上首饰。
2.即搔头。
30、[
摘阮]zhāi ruǎn
弹奏琵琶。阮咸,古琵琶的一种。相传 晋 阮咸 善奏此乐器,故名。简称阮。
31、[
摘选]zhāi xuǎn
指从优秀的文章、著作中截取部分内容。
32、[
解摘]jiě zhāi
1.解释摘取的文句。
2.亦作“解擿”。摘录,摘取。
33、[
摘掇]zhāi duō
采摘。
34、[
钩摘]gōu zhāi
1.亦作“钩摘”。勾录摘取。
2.探索寻求。
35、[
摘遍]zhāi biàn
谓截取大曲中大遍的解数所制的曲。如《泛清波摘遍》。
36、[
纠摘]jiū zhāi
亦作“糺摘”。督察揭发。晋 袁宏《后汉纪·桓帝纪下》:“﹝ 度尚 ﹞初为 上虞 长,纠摘姦伏,县中谓之神明。”《魏书·高恭之传》:“其所纠摘,不避权豪。”唐 刘知几《史通·书事》:“必伸以糺摘,穷其负累,虽擢髮而数,庸可尽邪?”《续资治通鉴·宋太宗端拱元年》:“朕若有过,臣下尚加纠摘;汝为 开封府 尹,可不奉法邪?”
37、[
倍摘]bèi zhāi
亦作“倍擿”。错乱抵牾。倍,通“悖”。
38、[
摘由]zhāi yóu
摘录公文的主要内容以便查阅(因为公文的主要内容叫事由)。
39、[
抽摘]chōu zhāi
犹抽调。
40、[
那摘]nà zhāi
调拨;抽调。《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二十九年》:“己酉,詔:‘殿前司破敌军,以五千为额。’时左翼军之改隶者,与统制官 陈敏 所募士纔二千人,乃於本司诸军那摘以充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