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测之罪-汉语大词典
不测之罪指大罪,死罪。
●战国乐毅《报燕惠王书》:“临不测之罪,以幸为利,义之所不敢出也。”
●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今少卿抱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雍,恐卒然不可为讳,是仆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则长逝者魂魄私恨无穷。”
●《好逑传》第十三回:“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又加以不测之罪么?”
不测之罪-中华成语大词典
不测之罪
【拼音】:bù cè zhī zuì
解释
指大罪,死罪。
出处
战国·乐毅《报燕惠王书》:“临不测之罪,以幸为利,义之所不敢出也。”
示例
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又加以~么? ★《好逑传》第十三回
近义词
迷天大罪
反义词
语法
作宾语;指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