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判事-汉语大词典
五花判事唐宋时,中书省各官员,对军国大事因所见不同,须分别在文书上签具意见并署名,谓之“五花判事”。
●《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三年》:“故事:凡军国大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
●宋苏轼《谢中书舍人表》之一:“虽四户擅权,非当时之公议,而五花判事,亦前代之美谈。”
五花判事-辞源3
【五花判事】宋代中書省設中書舍人若干名,分管尚書六曹。遇判決公事時,因各人意見不同,須分别在文書上加具意見和簽名,稱爲五花判事。見 宋 錢易 南部新書乙、宋 曾鞏 元豐類稾三二 論中書錄黃畫黃舍人不書檢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