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刑-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八刑ㄅㄚ ㄒㄧㄥˊbā xíng周代法制中的八種刑法。《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亂民之刑。」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書記》:「黃鍾調起,五音以正,法律馭民,八刑克平,以律為名,取中正也。」
八刑-汉语大词典
八刑周代对八种犯罪行为所施加的刑罚。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后来总称刑政为八刑。
●南朝齐王俭《褚渊碑文》:“执五礼以正民,简八刑而罕用。”
●唐杨炯《少室山少姨庙碑》:“纠万人者,施之以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