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號-中華語文大辭典
分號分号ㄈㄣ ㄏㄠˋfēnhào1.標點符號之一。形式為「;」:(1)用於分開複句中平列的句子。例如:a)鯨魚是獸類,不是魚類;蝙蝠是獸類,不是鳥類。b)語言,人們用來抒情達意;文字,人們用來記言記事。(2)★用於非並列關係(如轉折關係、因果關係等)的多重複句,第一層的前後兩部分之間。例如: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年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力的人除外。(3)★用於分行列舉的各項之間。例如: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鄉、民族鄉、鎮。2.分店。[例]僅此一家,別無~。
分號-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分號ㄈㄣ ㄏㄠˋfēn hào①標點符號之一。用來分開複句中平列的句子。其形式為「;」。②商店的分支單位。如:「只此一家,別無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