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決-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勾決ㄍㄡ ㄐㄩㄝˊgōu jué舊制,在監獄候審的犯人到了秋天時,被開列名單以請旨,經硃筆在單內勾出者,即照原判的刑處決,稱為「勾決」。
勾決-辞源3
【勾決】㊀處決。宋 李綱 梁谿集一二一 與秦相公書:“某去秋總師過 吉州,江西漕 韓球公然移文州縣,不使應副錢糧。不得已勾決人吏,軍始得食,亦具奏矣。”㊁執行死刑的一種司法程序。清制規定,各地判死刑的案件須申報刑部,再轉奏皇帝核定。凡經皇帝朱筆勾出的名字,卽發“勾決”咨文,通知有關地方執行死刑。關在刑部監獄聽候處刑的人,經六部九卿合勘的朝審後,也按以上程序處理。見 清會典六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