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事-中華語文大辭典
執事执事1ㄓˊ ㄕˋzhíshì1.職務;工作。[例]在城裡找了份〜。2.對人的敬稱。[例]某某先生〜。3.宗教職稱。泛指在基督教會中管理教會行政、分發聖餐、協助神父或牧師的人。4.〈書〉執行任務;從事工作。[例]況其左右侍御之臣,朝夕~之勞,而有不被其賜者乎|莊徵君復歸了亞獻位,〜的都復了原位(《儒林外史‧第三十七回》)。5.〈書〉有職責、任務的官員;泛指官員。[例]〜大員|朝之〜,亡非同類(《漢書‧卷九十九‧王莽傳上》)。執事执事2ㄓˊ ˙ㄕzhíshi舊時帝王、官員外出或民間婚喪時所持的旗幟、傘、扇、武器等儀仗。
執事-辞源3
【執事】㊀擔任工作,從事勞役。論語 子路:“居處恭,執事敬。”周禮 天官 大宰:“九曰閒民,無常職,轉移執事。”注:“鄭司農(衆)云:‘閒民,謂無事業者,轉移爲人執事,若今傭賃也。’”後也指差事、職責。水滸七一:“衆頭領各歸所撥寨分,中間有未定執事者,都于鴈臺前後駐扎聽調。”㊁各部門的專職人員,百官。書 盤庚下:“邦伯,師長,百執事之人,尚皆隱哉。”國語 吳:“王總其百執事,以奉其社稷之祭。”㊂供役使的人。左傳 僖二六年:“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注:“言執事,不敢斥尊。”又 成十三年:“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後在書信中常用作對方的敬稱,表示不敢直指其人。文選 漢 楊德祖(修)答臨淄侯箋:“又嘗親見執事握牘持筆,有所造作。”參閲 唐 趙璘 因話錄五。㊃儀仗。多指舊時婚喪喜慶等事所用的牌傘等物。明 袁于令 劍嘯閣鷫鸘裘記 琴挑:“還待下官馳車往迎,叫左右打執事到都亭去。”紅樓夢十四:“連前面各色執事陳設,接連一帶擺了有三、四里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