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白居易--《奉天县令崔鄯可仓部员外郎判度支案制》:大凡南宫郎无非慎选者也,况地官之属有堆案盈几之文,有月计岁会之课。
宋-罗处约--《复尚书都省之制议》:况三司之名兴于近代,堆案盈几之籍,何尝能省览之乎?
明-王直--《赠毕通政序》:当闻于上者,即以闻其余,则以付诸司行之文牍,常堆案盈几,欲顷刻自暇不能也。
清-方濬颐--《宋蔡忠惠墨迹草书册》:收藏唐宋元明人翰墨,堆案盈几。公事之暇,摩挲玩味,意有所得,急起直追。
宋-刘克庄--《后村全集·七八·再官索文集回奏状》:史稿堆案盈儿,以夜继日仅,了公家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