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曆 -中国文化史辞典
太平天國的曆法。公元1851年(清鹹豐元年)公布,規定一年分十二月,單月三十一日,雙月三十日,共三百六十六日,立春、驚蟄、立夏等節氣置於月初,雨水、春分、穀雨等節氣置於月中,不置閏月,不計朔望,以幹支紀日。頒曆之初,還規定每四十年一加,加年每月三十三日,全年三百九十六日。太平天國己未九年(1859年),洪仁訂正曆法,稱“太平新曆”,改四十年一加為四十年一斡,斡年每月二十八日,每個節氣都是十四日,這樣就使平均年長度為365.25日,和回歸年的長度大致相等。此後,天曆曆書上都記有上年各季節草木萌芽、氣象變化、農事活動和典型的農諺等,以供農民耕作的參考。
天曆-辞源3
【天曆】㊀紀元。史記 太史公自序:“五年而當 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曆始改。”指 漢武帝 元封七年冬至始改紀元爲 太初元年。㊁ 太平天囯的曆法,始於1851年(清 咸豐元年)。規定一年爲三百六十六日,分十二月,大小月相間,大月三十一日,小月三十日。二十四節氣中除立春、清明、芒種、立秋、寒露、大雪爲十六日外,其餘皆爲十五日。以節氣(立春、驚蟄、立夏等)置於月首,中氣(雨水、春分、穀雨、小滿等)置於月中。每四十年一加,加年每月爲三十三日,全年三百九十六日。㊂天運。文選 晉 應吉甫(貞)晉武帝華林園集詩:“陶 唐旣謝,天歷在 虞。”歷,通“曆”。唐 柳宗元 柳先生集二十 塗山銘:“虞帝耄期,承順天曆。”㊃ 元 圖帖睦爾(文宗)年號。公元1328—13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