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不容-中華語文大辭典
天理不容ㄊ丨ㄢ ㄌ丨ˇ ㄅㄨˋ ㄖㄨㄥˊtiānlǐ-bùrónɡ為天道所不容。指人所作所為違背常情常理,做事殘忍或壞事做盡。[例]此人惡貫滿盈,~|如此泯滅人性的行徑,真是人神共憤,~。
天理不容-中华成语大词典
天理不容
【拼音】:tiān lǐ bù róng
解释
天理:天道;容:容忍、宽容。旧指做事残忍,灭绝人性,为天理所不容。
出处
元·无名氏《朱砂担》第四折:“才见得冤冤相报,方信道天理难容。”
示例
如此冤情,若不诛卫郑,~,人心不服。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二回
近义词
天理难容
反义词
语法
作谓语、定语;用于感慨
英文
intolerable jus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