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情-辞源3
【奪情】喪服未滿,朝廷強令出仕,稱爲奪情。周書 王謙傳:“朝議以 謙父(雄)殞身行陣,特加殊寵,乃授 謙柱國大將軍。以情禮未終,固辭不拜,高祖手詔奪情,襲爵 庸公。”參見“起復㊀”。
奪情-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奪情ㄉㄨㄛˊ ㄑㄧㄥˊduó qíng①古代官員遭父母之喪,但喪期未滿而強使出仕。《陳書.卷二七.姚察傳》:「修身立德,白首不渝,雖在哀疚,宜奪情禮,可員外散騎常侍,封如故。」《儒林外史.第七回》:「官小,與奪情之例不合。這奪情,須是宰輔或九卿班上的官。」也作「奪禮」。②違背情理。如:「倘有奪情之舉,易激起公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