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中華語文大辭典
家長家长ㄐ丨ㄚ ㄓㄤˇjiāzhǎnɡ當家作主的人。泛指父母親或監護人。[例]~同意書│雙方~見面。
家長 -中国文化史辞典
在古代,一家只有一個家長,即所謂“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家無二主”(《禮記·坊記》)。家長一律由男性尊長擔任,女性絕對無此資格,即所謂“牝雞無晨”(《尚書·牧誓》),就是說母雞不能報曉,比喻女性不能掌權。家長的地位,父死子繼,母雖是長輩,但身份仍是家屬。即所謂“母,親而不尊”(《禮記·表記》)。家長權力很大,一、有決定家屬居所之權。如《左傳·僖公五年》記載,宮之奇預見到虞國要滅亡,就“以其族行”。二、對於家屬的婚姻有決定權。《論語·公冶長》:“子謂公冶長可妻也,以其子(指女兒)妻之。”又:“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以其兄之子(即女兒)妻之。”孔子不但作主嫁了自己的女兒,也作主嫁了他的侄女(其兄已死,其嫂不得作主)。三、有處罰家屬之權。《亢倉子·君道》:“怒笞不可偃(不用之意)於家,刑罰不可偃於國。”《史記·李斯列傳》:“父而賜子死,尚安複請?”四、有支配全家財產之權。《禮記·曲禮上》:“父母存,不許友以死,不有私財。”又《內則》:“子婦無私貨,無私蓄,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