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李心传-卷二-《旧闻证误》:八年三月庚子,辽主再使禧来聘,书词不逊。于是王安石再入相,曰“将欲取之,必姑与之”。
近代-蔡东藩-十四回-《唐史演义》:将欲取之,必姑与之,就是这种计策。
西汉-刘向-二二-《战国策·魏一》:知伯索地于魏桓子,魏桓子弗子。任章曰:“……《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君不如与之,以骄知伯。”
唐-刘知几--《史通·一七·杂说中·宋略》:羡(徐羡之)亮(傅亮)威权震主,负芒猜忌,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明-陆采--《怀香记·一二·协谋出贤户征》:我们举荐他去,朝廷以为重用大臣。殊不知那边狼子野心,反覆不常,略有酒骚动,即为失机………此正所谓将欲取之,必固与之之术也。
---《老子·三十六章》: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