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撫-中華語文大辭典
巡撫巡抚ㄒㄩㄣˊ ㄈㄨˇxúnfǔ1.職官名。明代設置,指代天子巡察地方的大臣;清代指省級地方長官,總攬軍政、民政、吏治與刑獄。2.〈書〉巡視安撫。[例]親率戎士,~疆域(漢‧班固〈竇將軍北征頌〉)。
巡撫-辞源3
【巡撫】㊀巡視,安撫。古文苑十二 漢 班固 車騎將軍竇北征頌:“親率戎士,巡撫疆域。”㊁官名。明 洪武二十四年遣皇太子 標巡撫 陝西,時巡撫尚非地方專任之官。至 洪熙元年八月以大理卿 胡槩、參政 葉春巡撫南畿 浙江,始設巡撫專職。清以巡撫爲省級地方政府的長官,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民政等。與總督並稱封疆大吏。因兼兵部侍郎銜,也稱撫軍。又因 明 清兩代巡撫例兼都御史或副都御史銜,故也稱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