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等待诏命。《后汉书·蔡邕传》:“侍中祭酒 乐松贾护,多引无行趣埶之徒,并待制 鸿都门 下,憙陈方俗閭里小事,帝甚悦之,待以不次之位。”
2.官名。唐 置。太宗 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两省,以备访问。永徽 中,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待制于 武德殿 西门。文明 元年,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人待制于 章善、明福门。先天 末,又命朝集使六品以上二人,随仗待制。永泰 时,勋臣罢节制,无职事,皆待制于 集贤门,凡十三人。崔祐辅 为相,建议文官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后著令,正衙待制官日二人。宋 因其制,于殿、阁均设待制之官,如“保和殿待制”、“龙图阁待制”之类,典守文物,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辽 金 元 明 均于翰林院设待制,位也在学士、直学士之下,但不及 宋 制隆重。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二》、《宋史·职官志二》、《金史·百官志一》、《元史·百官志三》、《明史·职官志二》。
待制-中華語文大辭典
待制待制ㄉㄞˋ ㄓˋdàizhì1.古代官吏的更宿制度。亦指職官名。唐太宗時,命五品以上京官,更宿中書、門下兩省,以備隨時召詢草制。永徽(650-655)中,命弘文館學士一人,每日待制於武德殿西門。文明元年(684),下詔在京五品以上之清官,每日一人待制於章善門、明福門,以備皇帝顧問,稱為待制,遂成定制。宋代沿用唐制,為侍從之職。遼、金、元、明均在翰林院設待制。2.〈書〉等待詔命。[例]侍中祭酒樂松、賈護,多引無行趣勢之徒,並~鴻都門下,憙陳方俗閭里小事,帝甚悅之,待以不次之位(《後漢書‧卷六十下‧蔡邕列傳》)。
待制-辞源3
【待制】㊀制,皇帝詔令。待制,等候詔令。後漢書六十下 蔡邕傳:“侍中祭酒 樂松、賈護多引無行趣埶之徒,並待制 鴻都門下。”㊁ 唐 太宗時,命京官五品以上,輪值中書、門下兩省,以備訪問。永徽中,命弘文館學士一人,日待制於 武德殿西門。永泰時,勳臣罷節制、無職事,皆待制於 集賢門。至 宋,於各殿閣皆置待制之官,如 龍圖閣 天章閣待制之類,爲典守文物之官,位在直學士之下。金於翰林院置待制,位也在直學士之下。元 明因之。參閲 新唐書 百官志二、宋史 職官志二、金史 百官志一、元史 百官志三、明史 職官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