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吉-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從吉ㄘㄨㄥˊ ㄐㄧˊcóng jí居喪中,因事而暫易吉服,或居喪畢,脫去喪服,換上吉服。見明.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卷二五.顧命》。後人居喪,當與人行慶賀之禮時,多書「從吉」二字於簡帖上。《晉書.卷九十四.隱逸傳.孟陋傳》:「親族迭謂之曰:『少孤!誰無父母?誰有父母?聖人制禮,令賢者俯就,不肖企及。若使毀性無嗣,更為不孝也。』陋感此言,然後從吉。」
從吉-辞源3
【從吉】謂脱去喪服,改穿吉服。舊時居父母之喪,大祥畢,禫服終,逾月從吉。計服喪二十七月。居父母或期親尊長之喪期間,如釋服從吉則爲不孝。晉書 孟陋傳:“喪母,毁瘠殆於滅性,不飲酒食肉十有餘年。親族迭謂之曰:‘……若使毁性無嗣,更爲不孝也。’陋感此言,然後從吉。”又指依吉禮之例而行。舊時居喪期内若有慶賀他人書ॳѯ܌署名例書從吉。此舉亦被認爲失禮。參閲 唐律疏議一 名例 十惡 不孝“釋服從吉”疏議、宋 趙昇 朝野類要五 從吉、清 翟灝 通俗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