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貢 -中国文化史辞典
清代科舉制度貢生之一。清初,每六年選拔府、州、縣學的生員入國子監讀書。乾隆七年(1742年)定制,每十二年(逢酉年)由學政於府、州、縣學廩生中選拔文行優秀者,與督撫彙考核定,貢入京師,稱為拔貢生。先赴京會考,擇優者再行朝考。入選者一二等,引見錄用為官,三等入國子監肄業。更下者罷歸,謂之廢貢。
拔貢-辞源3
【拔貢】卽 明之選貢。清制,自 乾隆七年定每十二年(逢酉年)由學臣於府、州、縣學廩生内,選拔文行優秀者,與督撫彙攷核定,貢入京師,稱爲拔貢生。先赴會攷,擇優者再赴朝攷。入選者一等任七品京官,二等任知縣,三等任教職;更下者罷歸,謂之廢貢。與歲貢、恩貢、副貢、優貢合稱五貢。參閲 清 福格 聽雨叢談五、清史稾 選舉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