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節-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持節ㄔˊ ㄐㄧㄝˊchí jié①古代使臣奉命出行,執符節以為憑證,故稱出使為「持節」。如:「持節守志」。唐.韓愈〈送殷員外序〉:「丞相其選宗室四品一人,持節往賜君長,告之朕意。」②固守節操。
持節-辞源3
【持節】古使臣出使,必持節以作憑證。節,符節。史記一○二 馮唐傳:“是日令 馮唐持節赦 魏尚,復以爲 雲中守。”漢書五四 蘇建傳附 蘇武:“武帝嘉其義,乃遣 武以中郎將使持節送 匈奴使留在 漢者。”魏 晉後以持節爲官名。有使持節、持節、假節等,其權力大小有别,皆爲使節總軍戎者。唐初,諸州刺史加號持節,總管則加使持節,然實無節,但頒銅魚符。後有節度使,持節之稱亦廢去。參閲 宋書 百官志上、舊唐書 職官志、通典三三 職官十五 州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