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樂-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散樂ㄙㄢˇ ㄩㄝˋsǎn yuè①一種樂曲:⑴先秦的一種宮廷樂舞。專指六樂及小舞以外,由低級樂官所掌握的民間樂舞。《周禮.春官.旄人》:「掌教舞散樂,舞夷樂。」漢.鄭玄.注:「散樂,野人為樂之善者。若今黃門倡矣。」⑵南北朝後各種戲、樂的表演。《周書.卷七.宣帝紀》:「散樂雜戲魚龍爛漫之伎,常在目前。」《舊唐書.卷二九.音樂志二》:「散樂者,歷代有之,非部伍之聲,俳優歌舞雜奏……如是雜變,總名百戲。」②宋、元以後,稱民間藝人或專業戲曲藝人為「散樂」。《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宦門子弟錯立身.第一出》:「因迷散樂王金榜,致使爹爹捍離門。」
散樂-辞源3
【散₂樂】古代舞樂名。原指 周代民間樂舞,包括俳優歌舞雜奏等,因不在官樂之内,故稱爲散,歷代有之。漢武以來,成爲民間的及從西域傳入的樂舞雜技表演的總稱。也叫百戲。參閲 周禮 春官 旄人、舊唐書 音樂志二、又七五 孫伏伽傳。參見“百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