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騎常侍-辞源3
【散₂騎常侍】騎,jì。官名。秦 漢置散騎,又置中常侍。魏以散騎與中常侍合爲一體,謂之散騎常侍,侍從皇帝左右,掌規諫,不典事。自 魏至 晉,皆以散騎常侍共平尚書奏事。東晉時亦掌表詔。宋 齊屬集書省。梁爲散騎省。陳因 梁制。北魏 北齊爲集書省,掌諷議。隋屬門下省。唐置左右散騎常侍,分屬門下、中書二省。宋因之。遼屬門下省。金 元 明不設。隋以前,爲清顯之職,以後漸不見重。參閲 宋書 百官志下、通典二一 職官三 侍中 散騎常侍、續通典二五 職官三 侍中 散騎常侍。
散騎常侍 -中国文化史辞典
官名。秦代始置散騎與中常侍,為侍從皇帝之官。魏文帝時合散騎與中常侍為一官,掌侍從皇帝,以備顧問,並向皇帝進諫。魏、晉以後,增加員額,稱員外散騎常侍或通直散騎常侍,往往治理尚書奏事,預聞政事。東晉時掌表詔。南朝宋屬集書省。梁置散騎省,以散騎常侍中的功高者一人為祭酒,和侍中的功高者一人對掌禁令,糾察違失。北魏北齊屬集書省,掌規諫皇帝。隋屬門下省。唐貞觀二年(628年),定散騎常侍為散官,後又省去。貞觀十七年複置散騎常侍為職事官,屬門下省,掌侍從皇帝並進諫皇帝之職;顯慶二年(657年)分左、右散騎常侍,分屬門下省和中書省。宋不常置,與諫議大夫、司諫、正言皆附兩省班籍,通謂之兩省官,宋神宗元豐年間改革官制後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