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事官-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断事官
官名。元初,中书省与枢密院皆有断事官掌刑政狱讼,无定员,中书、尚书二省分立时,断事官随省并置。后中书省定制为四十一人,枢密院为八人。明初置行枢密院,不久改置大都督府,后又废大都督府,以左、右都督为长官,所属有断事官。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改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总治五年刑狱。建文帝时(1399-1402)废。
断事官-汉语大词典
断事官官职名。
北齐僧职有断事沙门,掌断处僧人犯佛教戒律之事。
元至正初设断事官一员,后增至八员,隶枢密院,掌管裁决军府刑政狱讼的事务。
明初太祖置行枢密院,寻改置大都督府,下设有断事官,总治五军刑狱,后废除。
参阅宋赞宁《僧史略·杂任职员》、《元史·百官志三》、《明史·职官志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