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汉语大词典
李法1.上古关于征伐刑戮之事的书。李,通“理”。
●《汉书·胡建传》:“《黄帝李法》曰:‘壁垒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谓奸人,奸人者杀。’”
颜师古注:“李者,法官之号也。总主征伐刑戮之事也,故称其书曰《李法》。”
2.泛指法律。
●章炳麟《代议然否论》:“申李法,定约束,其事固专为致用,非执权者,又莫能行也。”
李法-辞源3
【李法】古刑法書名。漢書六七 胡建傳上奏:“黃帝李法曰:‘壁壘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謂姦人,姦人者殺。’”注:“李者,法官之號也,總主征伐刑戮之事也,故稱其書曰 李法。”理、李古通。後亦泛指法律。宋 胡宿 文恭集十二 郭評可太子中舍人李偉可大理寺丞制:“宜寵承華之秩,往司李法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