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擊-辞源3
【梃擊】明神宗時,鄭貴妃有寵,朝臣多疑帝欲立妃之子 福王。後 光宗立爲太子,忽有男子 張差持梃入 光宗所居的 慈慶宮。被執訊問,供爲内監 劉成 龐保所指使。人疑 鄭貴妃所爲。神宗不願深究,乃殺 成 保 張差。史稱梃擊案,與紅丸、移宮稱爲三案。參閲 明史 神宗紀、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六八 三案。
梃擊案-中華語文大辭典
梃擊案梃击案ㄊ丨ㄥˇ ㄐ丨ˊ ㄢˋtǐnɡjí’ànㄊㄧㄥˇ ㄐ丨 ㄢˋtǐnɡjī’àn晚明三案之一。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男子張差手持木棒闖入太子居所慈慶宮,並打傷守門太監。張差受審時,供出乃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引入宮。時人懷疑鄭貴妃想謀殺太子,但神宗不想追究,只以瘋癲奸徒之罪殺張差於市,又密殺龐、劉,以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