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鹽-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榷鹽ㄑㄩㄝˋ ㄧㄢˊquè yán唐朝以後政府對鹽所採取的課稅、管制、專賣政策。《新唐書.卷五四.食貨志四》:「及田弘正舉魏博歸朝廷,穆宗命河北罷榷鹽。」唐.韓愈〈論變鹽法事宜狀〉:「國家榷鹽,糶與商人,商人納榷,糶與百姓。則是天下百姓,無貧富貴賤,皆已輸錢於官矣。」
榷鹽-辞源3
【榷鹽】官府食鹽專賣,後也指徵收鹽税。唐 第五琦初變鹽法,在各州設立榷鹽鐵使,實行食鹽專賣,每斗加時價百錢。及 劉晏爲鹽鐵使,又加榷鹽錢,全國的賦税,鹽利居半。唐 韓愈 昌黎集四十 論變鹽法事宜狀:“國家榷鹽,糶與商人,商人納榷,糶與百姓,則是天下百姓無貧富貴賤,皆已輸錢於官矣。”參閲 新唐書 食貨志四、宋 高承 事物紀原一 利源調度 榷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