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简得要。《书·周官》“夏 商 官倍,亦克用乂”孔 传:“禹 汤 建官二百,亦能用治,言不及 唐 虞 之清要。”
2.谓高显重要的政务。《三国志·吴志·王蕃贺邵等传评》:“贺邵 厉志高洁,机理清要。”《初学记》卷十一引《宋泰始起居注》:“王言之职,总司清要。”
3.谓地位显贵、职司重要而政务不繁的官职。唐 韩愈《永贞行》:“郎官清要为世称,荒郡迫野嗟可矜。”宋 赵昇《朝野类要·清要》:“职慢位显谓之清,职紧位显谓之要;兼此二者,谓之清要。”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司文郎》:“今以怜才,拔充清要;宜洗心供职,勿蹈前愆。”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七节:“孝宗 见 朱熹 说:‘十多年没见你,你也老了;应当给你一个清要的官做,不要再去管州县。’”
4.(文字)明白简要。南朝 梁 刘勰《文心雕龙·杂文》:“傅毅《七激》,会清要之工;崔駰《七依》,入博雅之巧。”
清要-辞源3
【清要】要,yào。㊀清ॳѨ得要。書 周官“夏 商官倍,亦克用乂”舊題 漢 孔安國 傳:“禹 湯建官二百,亦能用治。言不及 唐 虞之清要。”三國志 吳 賀邵傳 評:“賀邵厲志高潔,機理清要。”㊁謂職位清貴,掌握樞要。魏書 袁翻傳上表:“加以尚書清要,位遇通顯。”舊唐書一八五 李素立傳:“素立尋丁憂,高祖令所司奪情授以七品清要官。所司擬 雍州司户參軍,高祖曰:‘此官要而不清。’又擬祕書郎,高祖曰:‘此官清而不要。’遂擢授侍御史,高祖曰:‘此官清而復要。’”宋 趙昇 朝野類要二 稱謂:“職慢位顯謂之清,職緊位顯謂之要,兼此二者,謂之清要。”也指政務不繁而地位顯貴的官職。舊唐書一四九 于休烈傳:“在朝凡三十餘年,歷掌清要,家無儋石之蓄。”
清要-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清要ㄑㄧㄥ ㄧㄠˋqīng yào①清高顯要。《宋史.卷二六七.張洎傳》:「學士之職,清要貴重,非他官可比。」《京本通俗小說.錯斬崔寧》:「說這魏生年少不檢,不宜居清要之職,降處外任。」②清楚簡要。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雜文》:「及傅毅七激,會清要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