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制-汉语大词典
田制关于农田的制度。
●《周礼·地官·掌节》“道路用旌节”唐贾公彦疏:“乡之田制与遂同,故知旌节是乡遂大夫所授也。”
●《宋史·食货志上一》:“其田制为三品:以膏沃而无水旱之患者为上品,虽沃壤而有水旱之患、埆瘠而无水旱之虑者为中品,既埆瘠复患于水旱者为下品。上田人授百亩,中田百五十亩,下田二百亩,并五年后收其租,亦只计百亩,十收其三……余悉蠲其课。”
●《清史稿·食货志一》:“田制:曰官田。初设官庄,以近畿民来归者为庄头,给绳地,一绳四十二亩。”
●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四章第一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现的吐蕃文中,有一则关于田制的记载。”
占田制-中華語文大辭典
占田制ㄓㄢˋ ㄊ丨ㄢˊ ㄓˋzhàntiánzhì晉初限制占有土地的制度。晉太康年間(280-289)規定:王公在京郊占田,大國1500畝,次國1000畝,小國700畝;在職官員一至九品占田5000至1000畝不等。農民墾種土地,男子每人限70畝,女子30畝。同時規定了徵賦的課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