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井田制度,每井九百亩,八家各分配百亩,称为“私田”。《穀梁传·宣公十五年》:“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汉书·食货志上》:“六尺为步,步百为畮,畮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畮,公田十畮,是为八百八十畮,餘二十畮以为庐舍。”《孟子·梁惠王下》“文王 之治 岐 也,耕者九一”宋 朱熹 集注:“九一者,井田之制也。方一里为一井,其田九百亩,中画井字。界为九区,一区之中,为田百亩,中百亩为公田,外八百亩为私田,八家各受私田百亩,而同养公田,是九分而税其一也。”参见“井田”。
2.私人所有的田地。《汉书·五行志中之上》:“今陛下弃万乘之至贵……置私田於民间,畜私奴、车马於北宫。”
私田-汉语大词典
私田1.古代井田制度,每井九百亩,八家各分配百亩,称为“私田”。
●《谷梁传·宣公十五年》:“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
●《汉书·食货志上》:“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
●《孟子·梁惠王下》“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
宋朱熹集注:“九一者,井田之制也。方一里为一井,其田九百亩,中画井字。界为九区,一区之中,为田百亩,中百亩为公田,外八百亩为私田,八家各受私田百亩,而同养公田,是九分而税其一也。”
参见“井田”。
2.私人所有的田地。
●《汉书·五行志中之上》:“今陛下弃万乘之至贵……置私田于民间,畜私奴、车马于北宫。”
私田-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私田ㄙ ㄊㄧㄢˊsī tián公田公田①私人所有的田地。《漢書.卷二七.五行志中之上》:「諸侯夢得土田,為失國祥,而況王者畜私田財物,為庶人之事乎!」《後漢書.卷四二.光武十王傳.濟南安王康傳》:「康遂多殖財貨,大修宮室,奴婢至千四百人,廄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頃。」②古代井田劃分九區,中為公田,外八區稱為「私田」。《孟子.梁惠王下》:「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句下宋.邢昺.疏:「耕者皆以井田之法制之,一夫受私田百畝,八夫家計受私田八百畝,井田中百畝是為公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