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造-汉语大词典
织造1.织作绸、布、呢绒等之总称。亦借指纺织工业。
●孙中山《国民政府建国大纲》:“政府当与人民协力,共谋农业之发展,以足民食;共谋织造之发展,以裕民衣。”
2.官名。
●明清两代于南京、杭州、苏州各地设立专局,掌管织造各项丝织品,供皇室之用。
●明于三处各置提督织造太监一人。
●清沿用此制,但不用宦官,改用内务府人员,称织造。
●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一:“明世宗命内臣苏杭织造,大学士杨廷和曰:‘历考洪武、永乐,下及天顺,并无此,有之惟成弘间一行耳,可谓织造为累朝故事乎?’”
●胡适《<红楼梦>考证》二:“他的父亲曹玺做了二十一年的江宁织造,曹寅自己做了四年的苏州织造,做了二十一年的江宁织造,同时又兼做了四次的两淮巡盐御史。”
织造-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织造
明在南京、苏州、杭州三处设局织造宫廷应用的丝织品。明由提督织造太监主管,每处一员,多作威福。清初仍旧。顺治五年(1648),改由户部派员管理。十三年,仍归内十三衙门(宦官机构)派人,每年更换。康熙二年(1663),改由内务府派官久任。康熙时,织造有以密折报告各地情况的任务。雍正初曾继续执行。雍正十三年(1735)废。参见“杭州织造”、“江宁织造”、“苏州织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