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主-辞源3
【舉主】被薦舉者稱薦舉之人爲舉主。薦舉當否,舉主同其奬懲。晉書 應詹傳上疏:“今凡有所用,宜隨其能否而與舉主同乎褒貶,則人有慎舉之恭,官無廢職之吝。”唐 陸贄 陸宣公集二 貞元改元大赦制:“凡爲擇人,其在精覈,宜令清資常參官每年於吏部選人中各舉所知一人堪任縣令錄事參軍者,所司依資敘注擬,便於甲曆之内,具摽舉主名銜,仍牒報御史臺。”
舉主與門生 -中国文化史辞典
漢代士人通過察舉和征辟入仕做官,主持州郡察舉的列侯、刺吏、郡守稱為舉主;主持征辟(公府辟士)的公卿稱為府主;被舉、被辟的賢士便成為舉主、府主的門生故吏。後來科舉考試及第者對主考官亦自稱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