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政-辞源3
【荒政】㊀救濟饑荒的法令制度。周禮 地官 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注:“荒,凶年也。”明史一五九 牟俸傳:“撫 山東五年,盡心荒政,活饑民不可勝數。”㊁荒廢政務。書 周官:“蓄疑敗謀,怠忽荒政。”
荒政 -中国文化史辞典
古代在遇到荒年時所采取的救濟措施。《周禮·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防止百姓離散):一曰散利(發放救濟物資),二曰薄征,三曰緩刑,四曰弛力(放寬力役),五曰舍禁(取消山澤的禁令),六曰去幾(停收關市之稅),七曰眚禮(省去吉禮的禮數),八曰殺哀(省去凶禮的禮數),九曰蕃樂(收藏樂器,停止演奏),十曰多婚,十有一曰索鬼神(向鬼神祈禱),十有二曰除盜賊。”南宋董煟,總結曆代荒政,著《救荒活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