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刘知几--《史通·论赞》:王邵志在简直,言兼鄙野,苟得其理,遂忘其文,观过知仁,斯之谓矣。
清-赵翼-诗之一-《友人以家难系狱论罪悼之》:观过知仁公论在,共怜热血郁轮囷。
汉-应劭--《风俗通·过誉》:盖观过知仁,谓中心笃诚而无妨于化者,故覆其违理曰过誉也。
清-袁枚--《答洪稚存书》:古明君贤臣,往往观过知仁,十不爽一。
汉-班固--《汉书·外戚传上·孝昭上官皇后》:燕王大喜,上书称:“子路丧姊,期而不除,孔子非之。子路曰:‘由不幸寡兄弟,不忍除之。’故曰:‘观过知仁。’”
近代-文康-第十二回-《儿女英雄传》:至于你受那十三妹的金银,允那张金凤的姻事:这两桩事,你自己以为大错,我倒原谅你。何也?圣人说,“观过知仁”,原不尽在“党”字上讲。
晋-王嘉--《拾遗记·三·周灵王》:(南朝梁·萧绮)录曰:灵公违诗人之明讽,惟奢纵惑心,虽追悔于初失,能革情于后谏,日月之蚀,无损明焉。伯玉志存规主,秉亮为心;师涓识进退之道,观过知仁。一君二臣,斯可称美。
唐-徐锴--《义兴周将军庙记》:嗟夫!观过知仁,则向之所为,非巨恶矣。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通政司奏(陈)嶷不面白取旨,擅自奔丧,宜治罪。英宗曰:“嶷诚有罪,然子闻母丧,情迫于内,观过知仁,其有之。“
南朝宋-范晔-六四-《后汉书·吴祐传》:祐屏左右问其故,(孙)性具谈父言。祐曰:“掾以亲故,受污秽之名,所谓‘观过斯知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