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迹-汉语大词典
警迹见“警迹人”。
警迹人-汉语大词典
警迹人元制,凡犯盗窃或强盗初犯、罪不至死者,在其项、臂刺字,列入特殊户籍,加以监督,称之为“警迹人”。
●元乔吉《金钱记》第二摺:“那里有刺了臂的王仲宣,黥了额的司马迁,那里有警迹人贾生、子建。”
●《元史·刑法志二》:“诸有司承告被盗,辄将警迹人,非理枉勘身死,却获正贼者,正问官笞五十七,解职。”亦省称“警迹”。
●元黄溍《青阳县尹徐君墓志铭》:“有僧某者,通民妇,为其夫所击殴而衔之。适有遭劫杀者,贼弗得,僧为飞书诬其夫及有他怨隙者七人,故以书堕逻卒家。七人中或以罪黥,卒得之曰:‘此警迹也。’因捕治不疑。君察其冤。”
参阅《元史·刑法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