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場-中華語文大辭典
譯場译场丨ˋ ㄔㄤˇyìchǎnɡ古代翻譯佛教經籍的機構。自晉代以後漸趨完備。有由私人和團體組織者,有以國家之力設立者。分工甚為細密,有譯主、筆受(亦稱綴文)、度語(亦稱傳語)、證梵、潤文、證義、校勘、監護等項。
古代翻譯佛經的譯場 -中国文化史辞典
我國初期翻譯佛經,純粹是私人活動。翻譯程序大致這樣:由某個外僧背誦經文,另一人將經文口譯成漢語,叫做“傳言”或“度語”;再有一人或數人把口譯的漢語記錄下來,作一番整理和修飾,稱為“筆受”。到了前秦苻堅和後秦姚興時期,才開始組織譯場,由私譯轉入官譯,參加譯經的有了比較細的分工。除了原來的“口授”、“傳言”、“筆受”外,又增加了“錄梵文”、“正義”(或考正)和“校對”三道手續。除了由譯主擔任的“口授”,其他手續都可以由幾個人共同擔任。當時參加的人數非常多,動輒千百人。據僧睿《大品經序》說,鳩摩羅什於弘始五年(403年)重訂《大品經》,整整花了一年時間,其中“校正檢括”就用了四個月零八天。譯時有五百多人在場,姚興親自參加。先由鳩摩羅什將梵文口譯成漢語,講出義旨,經五百多人詳細討論後,才寫成初稿。譯文用字,極為審慎,胡本(西域諸國文本)有誤,用梵文校正,漢言有疑,用訓詁來定字。全書譯成,再經過總勘,即複校一遍,首尾通暢,才作為定本。唐代玄奘主持譯場,組織更為健全。當時翻譯的職司就有十一種:一、譯主,為譯場主腦,具有最高權威,精通漢文和梵文,深諳佛理,遇到疑難能判斷解決;二、證義,為譯主的助手,凡已譯的意義與梵文有差異,由他與譯主商量解決;三、證文,或稱證梵文,譯主誦梵文時,由他留心原文有無訛誤;四、度語,依照梵文字音改記成漢字;五、筆受,將錄下的梵文字音譯成漢文;六、綴文,整理譯文,使它符合漢語習慣;七、參譯,校勘原文是否訛誤,又用譯文回證原文有無歧異;八、刊定,由於漢文梵文的文體不一樣,要去蕪刪冗,以使譯文簡潔;九、潤文,從修辭上對譯文加以潤飾;十、梵唄,翻譯完成後,用梵音唱念,檢查音調是否和諧協調,便於僧侶誦讀;十一、監護大使,為欽命大臣,監閱譯經。在這十一個職司中,“綴文”、“證義”等往往由多人分擔。這些人都是由朝廷從全國各地大寺院的名僧中遴選出來的。這樣,每譯一經,都是集眾人才智,經反複勘修,譯文就更加完善了。玄奘主持譯場期間,培養了一批翻譯人才,著名的如嘉尚、薄塵、靈辯等。玄奘的譯場組織制度,也為後代的一些譯經院所因襲繼承。《崇禎曆書》的編譯 明代通用的曆法是《大統曆》和《回回曆》。由於長期沿用,很少修改,曾屢出差錯。到了明朝末年,修改曆法已成為刻不容緩的事。由徐光啟主持督修。徐光啟薦李之藻和意大利人龍華民(Nicolaus Longba-rdi,1559—1654)、瑞士人鄧玉函(JeanTerrenz,1576—1630)等譯書演算。三年後,鄧玉函去世,又征德國人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Von Bell,1591—1666)、意大利人羅雅穀(Jacobus Rho,1593—1638)參加譯書演算。崇禎六年(1632年),徐光啟薦李天經自代。經徐光啟、李天經先後主持此事,至崇禎七年,編譯了曆書一百三十餘卷,這就是著名的《崇禎曆書》。徐光啟主修曆法,對西曆並不盲目地生搬硬套,他確定翻譯的原則是“熔彼方之材質,入《大統》之型模”。對《大統曆》“每遇一差,必尋其所以差之故”,對西曆“每用一法,必論其所以不差之故”(《條議曆法修正歲差疏》)。他非常重視測驗,“晝測日,夜測星”,以獲得可靠的第一手資料,體現了尊重事實、尊重科學的態度。《聖經》的漢譯 “聖經”(Bible)一詞源自希臘文biblia,本是猶太教與基督教經典的總稱,現在則僅指基督教的經典。“聖經”並不是這部書的原名。最早譯成漢文時,譯者按照我國把重要著作稱為“經”的傳統,也將這部書叫做“經”,並在前面冠以“聖”字,《聖經》這個名字就這樣產生了,而且一直成為這部基督教經典的專有名詞。據1625年在西安出土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記載,基督教的一個派別——景教,在唐太宗貞觀九年(635年)傳入中國,《聖經》的部分經卷即已譯成中文,但未曾流傳下來。1293年,天主教士孟德高維諾來中國,曾將《舊約》中的詩篇和《新約》譯成蒙文,但也未見流傳。1636年,有一個名叫李瑪諾的人將通俗拉丁文本的四福音書譯注成十四卷的漢語文言文,名為《聖經直解》。1700年,巴設又將通俗拉丁文本《新約》的大部分譯成漢文,譯稿存於大英博物館。18世紀末,耶穌會士賀清泰把《聖經》的大部分譯成語體文,譯稿藏於上海徐家彙天主教圖書館。19世紀到20世紀,基督教(指新教)翻譯出版的全本或部分漢文《聖經》多達六、七十種,此外還有方言《聖經》和羅馬拼音字母方言《聖經》。1822年,由亞美尼亞人拉沙(出生於澳門,通曉漢文,後在印度任職)與英國在印度的傳教士合作完成的《聖經》漢譯本在印度出版。1823年,傳教士馬禮遜在來中國之前於馬六甲印刷出版了全本漢譯《聖經》。19世紀中葉,中國基督教會通用的《聖經》,主要是郭實臘譯本。太平天國運動借助於基督教義的宣傳,當時也很重視《聖經》的漢譯本。太平天國采用的《救世主耶穌新遺詔書》,是郭實臘1840年修訂出版的《新約》,但已經作了許多刪改。1857年出版了第一部白話文《新約聖經》。1919年出版了官話和合本《新舊約全書》,這是流傳最廣、影響最大的《聖經》漢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