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籍法-中国历史辞典
即输籍定样。隋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开皇五年(公元585年)隋文帝采用高颎建议,规定每年正月五日县令出查,令百姓五党或三党为一团,根据标准定户等上下,重新规定应纳税额,写成定簿,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
输籍法-汉语大词典
输籍法隋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
●《资治通鉴·陈长城公至德三年》:“高颎请为输籍法,遍下诸州,帝从之,自是奸无所容矣。”
胡三省注:“输籍,凡民间课输,皆籍其数,使州县长吏不得以走弄出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