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講-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都講ㄉㄨ ㄐㄧㄤˇdū jiǎng①古時主持學舍的人。②學舍主講的人。《後漢書.卷三七.丁鴻傳》:「鴻年十三,從桓榮受歐陽尚書,三年而明章句,善論難,為都講。」③講唱變文時擔任唱經的人。
都講-辞源3
【都講】㊀學舍主講者。後漢書三七 丁鴻傳:“鴻年十三,從 桓榮受 歐陽 尚書,三年而明章句,善論難,爲都講。”㊁ 魏 晉以來,佛家講經之制,開講之時,以一人唱經,一人解釋,唱經者謂之都講,解釋者謂之法師。世説新語 文學:“支道林(遁)許掾(詢)諸人共在 會稽王(司馬昱)齋頭。支爲法師,許爲都講。支通一義,四座莫不厭心,許送一難,衆人莫不抃舞。”參閲 釋氏要覽下 説聽。㊂謂講武。晉書 禮志下:“古四時講武,皆於農隙; 漢 西京承 秦制,三時不講,惟十月都講。”百衲本、殿本作“都試”。㊃道教法師的稱呼。同 高功 監齋合稱爲三法師。主要負責齋醮活動的唱贊導引。南朝 宋 陸修靜 洞玄靈寶齋説光燭戒罰燈祝願儀:“(都講之職)先自法師,次引衆官,禮拜揖讓,皆當讚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