鈐轄 -中国文化史辞典
官名。也叫兵馬鈐轄。北宋前期,原是臨時委派的統兵官,後來成為固定的差遣,有路分鈐轄、州鈐轄,其轄區一州、一路、兩路、三路不等,掌軍旅屯戍、營防守禦等。官高資深的稱都鈐轄、都鈐轄使和副都鈐轄,官低資淺的稱鈐轄和副鈐轄。有知州兼安撫使、經略安撫使,又兼路分鈐轄的,也有知州兼州鈐轄的。王安石變法後,實行將兵法,鈐轄的地位逐漸低落,南宋多成虛銜和閑職。
鈐轄-辞源3
【鈐轄】㊀管束。全唐詩六四二 來鵠 早春:“偏憎楊柳難鈐轄,又惹東風意緒來。”舊五代史 梁太祖紀四 開平三年勅:“皇牆大内,本尚深嚴,宮禁諸門,豈宜輕易。……須加鈐轄,用戒門閭。”㊁ 宋代武官名。徽宗時,以太中大夫以上知州,爲都總管,置副總管、鈐轄各一員,掌總治軍旅屯戍、營防守衛之政令。高宗 建炎初,要郡守臣帶兵馬鈐轄。孝宗 淳熙末,詔諸路訓練鈐轄,並須年六十以下曾經從軍有才武之人充任。寧宗 慶元初,守臣罷帶兵職,惟 江西 贛州仍帶兵馬鈐轄。其後,武臣爲路鈐者,亦無尺籍伍符,但存虚位而已。見 宋史 職官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