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破钗分-典故小词典
也作“镜断钗分”。古代情人在急难中被迫分离时, 常破镜、折钗, 各留一半, 以为日后重会的表记, 因为他们希望“破镜重圆”、“宝钗重合”, 但这常只是一种渺茫的希望。所以古代诗文常以“镜破钗分”比喻情侣的生离死别。
〔出典〕唐代孟棨《本事诗》称: 南朝陈太子舍人徐德言娶陈后主妹乐昌公主。陈将灭亡时因破镜为二,各执一半,约定他年正月望日卖于都市, 冀能重见。后德言如约售半面铜镜,终得重见复合。“钗分”参见〔钗分一股〕。
〔用例一〕宋代吴潜《蝶恋花· 吴中赵园》:“ 镜断钗分何处续? 伤心芳草庭绿。”〔用例二〕宋代吴潜《满江红· 戊午二月二十四日》:“镜断钗分人去后, 画阑文砌苍苔缀。”
〔用例三〕《元曲选外编·无名氏〈云窗梦〉第二折》:“便休想瓶坠簪折,镜破钗分。”
镜破钗分-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同:
鏡破釵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