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廕-辞源3
【難₂廕】官員死於公事,例皆錄用其子,謂之難廕。清會典事例一四四 吏部 廕敘:“凡各官員殁於王事者,均照本官應升品級加贈,并廕一子入監讀書,六月期滿候銓。”又:“乾隆四十三年議准,原任刑部 福建司主事 王日杏前於 乾隆三十八年 川省軍營陣亡,給予其子難廕。”
難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難廕ㄋㄢˋ ㄧㄣˋnàn yìn古代官員因公殉職,則賜其子嗣官職,稱為「難廕」。《清會典.卷一四四.吏部.廕敘》:「乾隆四十三年議准,原任刑部福建司主事王日杏,前於乾隆三十八年川省軍營陣亡,給予其子難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