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市 -中国文化史辞典
古代以金帛茶鹽等與少數民族交換馬匹的互市。唐玄宗時,准許突厥每年在西受降城(今內蒙杭錦後旗烏北河北岸)進行互市,用金帛交換馬匹。這是馬市之始。《白孔六帖》卷八三:“其市,四面穿塹及籬垣,遣人守門。市易之日,卯後,各將貨物畜產俱赴市所。官司先與蕃人對定物價,然後交易。”宋代多以布帛茶葉等換取馬匹。明永樂間,在開原南關、開原城東、廣寧三處設馬市,用米、布、絹等和建州女真人換馬。正統三年(1438年),在大同設馬市,與也先互市。嘉靖三十年(1551年),又在大同、宣鎮等處設馬市,以銀換馬。清順治二年(1645年),在張家口、古北口等處設馬市,以茶換馬。雍正年間停止,僅在四川邊境以鹽換馬。鹹豐年間,各地軍隊所需馬匹統歸自購,官設馬市全部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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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市】以金帛茶鹽等與少數民族交換馬匹的互市。唐玄宗時,每年與 突厥於 西受降城進行互市。宋仍 唐制,多以布帛茶葉等換取馬匹。明 永樂間,設馬市三:一在 開原南關,以待 海西;一在 開原城東,一在 廣寧,皆以待 朶顔三衛。後廢,獨存 南關。正統初,在 大同開馬市,與 也先互市,中官 王振裁抑馬價,發生兵爭,招致 土木之變。嘉靖時,復於 宣府 大同開馬市。參閲 新唐書二一五下 突厥傳、宋史 食貨志下六、明史 食貨志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