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質-辞源3
【委質】左傳 僖二三年:“策名委質,貳乃辟也。”質,通“贄”。古人相見,必執贄爲禮,如卿以羔,大夫以雁等。委,置也。凡贄必相授受,唯臣之於君,則不親授,置之於庭,不敢送於君前也。參閲 楊伯峻 春秋左傳注。一説謂質爲形體;委質,謂人臣拜見人君時,屈膝而委體於地。史記六七 仲尼弟子傳:“子路後儒服委質。”索隱引 服虔注 左傳:“古者始事,必先書其名於策,委死之質於君,然後爲臣,示必死節於其君也。”後也用來示歸順之意。三國志 蜀 黃忠傳:“先主南定諸郡,忠遂委質,隨從入 蜀。”參閲 清 顧炎武 左傳杜解補正(清經解一)。
委質-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委質ㄨㄟˇ ㄓˋwěi zhì古時始仕,必先書其名於策,委死之質於君,表示必死之節,忠於國君,稱為「委質」。《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質,貳乃辟也。」《文選.盧諶.贈崔溫詩》:「羈旅及寬政,委質與時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