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梁启超-绪言-《新中国未来记》:既念欲俟全书卒业,始公诸世,恐更阅数年,杀青无日,不如限以报章,用白鞭策,得寸得尺,聊胜于无。
明-黄克缵--《万世治安疏》:今奴夷复入破三堡矣,在彼也,得寸得尺,为蚕食之计,在我也,惜财惜费,恋无巢之安。
清-薛福成--《通筹南洋各岛添设领事官保护华民疏》:惟须认定主见,中外一意,合力坚持,得寸得尺,相机筹办,必可循序就范。
清-曾国荃--《复阎丹初》:此项奉拨之款,与其分给通省而不足,不如专顾灾重之区,或者所得较多,荒芜地亩可以迅就垦复,便收得寸得尺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