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腹割衿-辞源3
【指腹割衿】舊時包辦婚姻,雙方父母給胎中子女預訂婚約,稱指腹。割男女幼兒的衣衿以訂婚約,稱割衿。元史 刑法志二 户婚:“諸男女議婚,有以指腹割衿爲定者,禁之。”又作“指腹裁襟”。明 湯顯祖 牡丹亭 硬拷:“我女已亡故三年,不説到納采下茶,便是指腹裁襟,一些没有。”
指腹割衿-中华成语大词典
指腹割衿
【拼音】:zhǐ fù gē jīn
解释
指腹:指双方父母为腹中的婴儿预订婚姻;割衿:指男女幼年由父母代订婚约,将衣襟裁为两幅,各执上方作为凭证。指从小订婚。
出处
《元史·刑法志二》:“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
示例
近义词
指腹裁襟
反义词
语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