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中華語文大辭典
訂订ㄉ丨ㄥˋdìnɡ1.改正;核定(文字的錯誤)。[例]修~︱審~∣校~︱~疑考誤。2.經研討或商討後確定(計畫、章程、合同等)。[例]擬~︱~條約︱~規章。3.預先按一定程序約定。[例]~婚∣預~︱~一份雜誌。4.把零散的書頁或紙張裝訂成冊子。[例]用廢紙~個本子。5.〈書〉評議;評論。[例]二論相~,是非乃見(漢‧王充《論衡‧案書》)∣~千古是非。
訂-中華大字典
1、訂讀音:徒鼎切,音挺,迥韻。湯丁切,音聽,唐丁切,音庭,靑韻。丁定切,音矴,徑韻。釋文:平議也。見《說文》。
〔按考工記。參~而平之。詩天作箋。~太王文王之道。釋文。~、謂平比之也〕。
2、訂讀音:丁定切,音矴,徑韻。釋文:
❶逗遛也。見《廣韻》引《字林》。
❷賦稅也。《正字通》:齊梁間謂賦民爲~。
❸猶正也。如云校~、增~。
❹猶定也。如云~交、~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