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女-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采女ㄘㄞˇ ㄋㄩˇcǎi nǚ漢代宮女選自民家,稱為「采女」。後遂為宮女的代稱。《後漢書.卷一〇.皇后紀.序》:「又置美人、宮人、采女三等,並無爵秩,歲時賞賜,充給而已。」《三國演義.第一三回》:「郭汜領兵入宮,盡搶擄宮嬪采女入營,放火燒宮殿。」
采女-辞源3
【采女】㊀ 東漢初,六宮稱號惟皇后、貴人,又置美人、宮人、采女三等,並無爵秩。文選 南朝 宋 范蔚宗(曄)後漢書 皇后紀論“所以明慎聘納、詳求淑哲”注引 應劭 風俗通:“采女。案:采者,擇也,以歲八月筭 雒陽民,遣中大夫與掖庭丞相工閲視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長壯妖絜有法相者,載入後宮。”㊁仙女名。相傳爲 商王宮女,王使 采女向 彭祖學延年益壽之法。參閲舊題 晉 葛洪 神仙傳一 彭祖傳、前蜀 杜光庭 墉城集仙錄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