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法舞文-中华成语大词典
弄法舞文
【拼音】:nòng fǎ wǔ wén
解释
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出处
《史记·货殖列传》:“吏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不避刀锯之诛者,没于赂遗也。”
示例
~,聋痴瞽愚,流波至今,一任簿书。 ★明·刘基《官箴中》
近义词
舞文弄法、舞文玩法
反义词
语法
作谓语、宾语、定语;指歪曲法律条文
弄法舞文-教育部成語典【台湾】
弄法舞文ㄋㄨㄥˋ ㄈㄚˇ ㄨˇ ㄨㄣˊnòng fǎ wǔ wén參見「舞文弄法舞文弄法」。書證①《朱子語類・卷八三・春秋・綱領》:「聖人作《春秋》,正欲褒善貶惡,示萬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說以誅人,未幾又用此說以賞人,使天下後世皆求之而莫識其意,是乃後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為也,曾謂大中至正之道而如此乎!」②明・劉基〈官箴中〉:「秦廢聖制代德以徂,刀筆之權始歸吏胥,弄法舞文,聾癡瞽愚,流波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