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潘尼--《安身论》:故远绝荣利,知争竞之遘灾也;故犯而不校,知好伐之招怨也。
南朝宋-范晔-二五-《后汉书·卓茂传论》:夫厚性宽中近于仁,犯而不校邻于恕,率斯道也,怨悔曷其至乎!
晋-葛洪--《抱朴子·行品》:士有梗概简缓,言希貌朴,细行阙漏,不为小勇,跼蹐拘检,犯而不校,握爪垂翅,名为弱愿,然而胆劲心方,不畏强御,义正所在,视死犹归,支解寸断,不易所守,盖难分之七也。
宋-黄庭坚--《与马忠玉书》:有江州王寅者,清静寡欲,忠信好义,犯而不校,久与之游,见其学行日进,不闻其有过也。
现代-鲁迅--《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中国最多的却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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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鲁迅说过“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
2、对那些以欺人为快乐之本的人,决不可犯而不校。
3、像他这样宽宏大量、犯而不校的人是不多见的了。
4、要宽大为怀,对此事应犯而不校。
5、面对同桌的挑衅,我犯而不校,他慢慢的也没兴趣了。
6、面对土匪的侵扰,他也只能是犯而不校。
7、博大是犯而不校的宽容,博大是以德报怨的情怀,博大是兼济天下的心灵。
8、昔者吾友,以牙还牙是直道,有若无,决不可犯而不校